《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市行政审批公开条例>等2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2024年12月16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