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景钟,副主任张凤波、吴延斌、张永安出席会议。
孙景钟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滕慧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郎玲,县人民法院院长孙海波分别作人事任免职提请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计划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教育经费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行“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工作模式情况的报告》。审查并批准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会议决定任命刘莹莹为永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阳光为永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会议决定接受周启海同志辞去永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张凤波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县法院、公安局分管领导,部分乡镇(区)人大主席(工作负责人)及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初审:孙雪峰
复审:王海评
终审:王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