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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带队对《信访工作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日期:2025-08-29 来源:吉林市人大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8月,执法检查组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到市信访局、住建局、法院和检察院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三次座谈会,与信访干部和信访人面对面交流,掌握《条例》实施现状,明确检查重点。通过查看网上信访平台、调阅卷宗,深入了解信访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涉法涉诉信访办理情况。

执法检查组围绕信访工作机制运行、信访渠道畅通、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信访矛盾化解与突出问题治理,以及《条例》学习宣传与责任落实等重点内容,先后实地检查舒兰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舒兰市信访局接待大厅、来信受理及复查复核等业务部门、龙潭区新安街道、丰满区信访局接待大厅与业务处室、建华街道铂悦社区共5家单位。听取吉林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由市信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法院、检察院等14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邀请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自《条例》实施三年以来,全市始终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但在实际的检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比如部门联动机制不够顺畅、源头预防不够有力、依法分类和维权引导不够精准、干部队伍建设与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闫海春副主任最后强调,《条例》是新时代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严从实贯彻《条例》;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打造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执法检查。

 

(通讯员 /张彦梅 摄影/王铁翰)

初审:张彦梅

复审:权红、王奕

终审:姜恩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