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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体会(于景山)

日期:2020-08-07 来源:吉林市人大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法工委于2015年三月正式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历时五年终于完成,并于2020年5月颁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

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十分重要。

(作者/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于景山  编辑/邵宇、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