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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体会(刘军)

日期:2020-08-07 来源:吉林市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0年5月28日颁布以来,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前期,通过网上查阅资料与社会解读,我对其有了一定的了解,此次通过为期两天的视频直播学习,聆听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典工作专班的专家们对“民法典主要制度与创新”的专题讲解,在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素养得到提升的同时,更是深切感受到民法典的颁布,凝结了几代人的心血与智慧,回应了今天的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如“婚姻家庭编”命名的确定,对一夫一妻制的法律维护,提出“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关爱”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力补充。

二是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民法典呼应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号召。

三是体现了深厚的为民情怀。如高空抛物问题、网约车问题,离婚冷静期的提出等等,完全来源于人民生活和实践,问计于民、集中民智,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难题。

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作为个体,我们要进一步学法、懂法、守法,履行公民应尽之责;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纠纷、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作为人大代表,我们更要履行好使命职责,做好对民法典实施的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同时深入民众,丈量民情,听取民声,反映民意,为民法典的不断完善,为社会主义法律体制更加健全,为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刘军  编辑/邵宇、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