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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林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及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2-07-27 来源:吉林市人大

吉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林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及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卫东

 

为做好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吉林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的工作,在认真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市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468万元,为预算的95.5%,比上年增长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量为26386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7310万元,为预算的64%,比上年下降30.9%,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和转贷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量为2638610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332275万元,为预算的60.2%,比上年下降6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收入合计为16126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63484万元,为预算的85.4%,比上年下降23.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及结转下年支出,支出合计为1612633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57万元,为预算的82.1%,比上年下降4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517万元,收入总量合计127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60万元,为预算的24.3%,加上调出资金1014万元,支出总量合计127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7937万元,为预算的120.2%,比上年增长45.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9660万元,为预算的140.4%,比上年增长38.3%。

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截至2021年末,我市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97.9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我市市级政府债务限额411.3亿元以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要求,紧扣省委“一主六双”和市委“四六四五”战略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21年市级决算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收支变化不大,具体情况在决算报告和草案中已作了说明。结合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草案预先审查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也反映出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专项债券资金存在“重发行、轻管理”问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不断增加,压力较大。审计报告也提出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个别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对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和审计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提质增效,扎实做好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项目的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二是要增强财政政策实施的实效性。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促进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

一是依法合理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向上争取财政扶持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加大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力度,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问题。二是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要有保有压用好财政资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要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加强管理挂钩的机制,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三)切实抓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全过程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和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提升项目储备质量,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优化专项债券资金结构,高度重视拉动有效投资作用和未来偿债风险问题。要切实解决好“重发行、轻管理”“项目包装”“收益不实”问题,更加注重优化投向,更关注融资与收益平衡,尽快形成“借用管还”一体化机制。三是抓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每半年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四)不断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和整改力度

一是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使用绩效和国有资产(资源)的审计监督,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明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目标和问责要求,着重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等根源上查找短板漏洞,并对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督查,提高整改质量水平。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积极拓展审计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存在问题较多部门直接向人大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制度。

(通讯员/曹灿 编辑/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