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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日期:2023-11-23 来源:吉林市人大

11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天林,副主任吕庆龙、孙秀云、赵凯、范雅杰,秘书长季春明和委员38人出席会议。

李天林主持第一次会议,范雅杰主持第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市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绿美江城”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吉林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该报告及决议(草案);听取市政府《关于<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审议该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吉林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吉林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相关条例(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吉林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立君申请辞去吉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吉林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说明和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向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李天林监誓。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忠旭,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鲍贵臣;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通讯员/记者 赵迎华 摄影/王铁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