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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物业管理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日期:2026-09-03 来源:吉林市人大

为检验《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成效,9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立新带领检查组到昌邑区、船营区对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副主任闫海春、秘书长季春明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

检查组先后到朝阳鸿祥苑小区、金地第七郡小区、福顺江山小区、鸿博锦绣小区实地检查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公示、物业服务“四保”履约、公共收益管理、设施设备运维、小区秩序管理、物业服务档案资料等物业服务领域重点内容,详细了解市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履职情况。

检查组认为,自去年10月10日《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并开展常态化下沉督导,依法依规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整治帮扶工作,我市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明显减少,但仍存在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物业企业履约打折等问题。检查组指出,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要强化“人民至上、服务为民”理念,物业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提高服务质量;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业委会、物管会要充分行使监督职责;行业协会要有效发挥作用,聚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持续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通讯员/牛丽娜 摄像/王铁翰)

初审:牛丽娜

复审:何   冶

终审:王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