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群众给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工作部门的来信来访。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或上级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事宜。筛选重要信件报送领导和向有关部门交办,跟踪检查。为领导提供信访信息;支持“一府两院”处理信访案件的正确决定,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等有关部门的信访联系,搞好协调工作;做好信访案件结案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