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魏莉丽为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免去:
李铁锋的吉林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景成为吉林市体育局局长。
(三)
免去:
付婷婷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黎明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赫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温馨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
免去:
原满的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付月、张琳、姜冰、吴继楠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巍为吉林市城西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温凤菊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