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免去:
曹晶莹的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冯旭东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健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媛为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二)
免去:
徐敏波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俊民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伟华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马琳琳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
免去:
齐利民、李永会、孙伟东的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韩晓东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牛天娇的吉林市城西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马鑫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孟刚、塔磊为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