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审议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吉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审查和批准吉林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五)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七)审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初审:王海评
复审:王 鑫
终审:李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