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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1月25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0-11-27 来源:江城日报

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吉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上中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审议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吉林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吉林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审查和批准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书面)。

五、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

七、审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事项。

十、其它事项。

(编辑/邵宇、张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