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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日期:2026-01-15 来源:吉林市人大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冶

各位代表:

我受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锚定“一个中心,四个基地”战略定位,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年度内开展执法检查2次,视察2次,调研3次,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2份,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7件,重点工作监督2项,配合省人大调研1次,接待外地人大调研1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突出监督重点,严格依法监督

委员会围绕生态环保、土地管理和城市建设,坚持精准监督、持续监督,不断推进城建与环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1.紧盯环保督察整改,严督固废防治法规落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委员会聚焦历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于3月初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市政府及16个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实地检查永吉县、舒兰市等地17家企业,覆盖畜禽粪污、建筑垃圾、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对固废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置全环节开展检查。同步组织船营区、磐石市等7个县(市)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区域范围全覆盖。累计召开5次专题座谈会议,梳理排查问题,研讨整改措施。执法检查报告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按审议意见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细化监督执法、提升重点领域治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2.聚焦土地管理使用质效,开展土地管理执法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委员会于6月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增强人大工作“四个意识”,高水平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两位副主任及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含省市区人大代表、相关委员会委员及土地管理领域专家的执法检查组,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为确保检查实效,前期开展大量周密的筹备工作,先后召开3次部门对接会,选取42份法律法规形成汇编参考材料;实地调研村庄规划、耕地保护等4类关键场景,动员300余名市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开展问卷调查,抽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并提出评审意见。检查组分两组深入磐石市、桦甸市、昌邑区和龙潭区多地,实地检查涉及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宅基地管理、村庄规划编制、开发区土地利用及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等22个点位,与村民、村集体负责人、基层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现场交换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现场检查结束后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政府及7个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开展问询。执法检查报告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 30 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意见已转交市政府落实。此次执法检查对标全国人大监督法,坚持标准从严、流程规范、问题导向、深度沟通、力求实效,切实推动我市土地管理利用在突出规划引领、创新政策供给、健全管护机制等方面提质增效。

3.紧扣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强化城建重点项目监督。10月份组织开展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视察,视察组聚焦道桥建设、断头路打通、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实地察看红旗大桥建设、颐馨小区旧改等5个项目,现场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全面核查了解工程进展及问题,针对项目建设难点及后续工作推进形成视察反馈意见,已转交市政府落实。

4.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开展固废防治“回头看”。为持续巩固监督效果,对固废法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察暨固废法执法检查“回头看”。视察组于11月份赴舒兰市、龙潭区、船营区等地察看河流断面、垃圾处理等9个点位,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8个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组织专家、代表交流建言,形成整改意见,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整治落实。

(二)锚定民生关切,深入开展调研

坚决贯彻市委部署,积极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开展重点民生领域调研,摸实情出实招,助力打通民生堵点。

1.聚焦破解民生难题,开展物业服务调研。为响应市委“物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7月份启动提升住宅物业服务质量专题调研,制定方案并成立调研组。7月至9月,深入主管部门、街道社区等地开展18次走访座谈,与32名业主随机交流,通过代表接待日、调查问卷等形式收集诉求,城建委委员分别形成独立调研材料,经集中研讨形成调研报告,在机关调研成果报告会上交流。11月末,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中梳理出的难点堵点问题,再次深入有代表性的物业企业再走访、再调研,以“解剖麻雀”方法,分析成因并提出对策,对调研报告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建议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

2.聚焦民生及企业发展,开展老旧小区与委员企业调研。结合永强社区包联工作,实地查看永强、江沿等老旧小区改造现场,针对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助力解决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走访5家委员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聚焦工作交流提升,开展协同调研。制定接待省人大国土空间规划调研方案,统筹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精心筹备,组织实地考察丰满区医院、红旗大桥等重点建设项目,听取了专题汇报,相关工作获省人大调研组肯定。服务保障内蒙古通辽市人大来吉考察早夜市管理立法工作,制定接待方案,统筹安排行程,确保考察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法治保障,推进立法进程

服务保障新时代立法工作,坚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1.开展立法调研。会同法制委召开松花湖管理地方性法规立法推进会,听取市松花湖管理局和市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对接北华大学立法团队研讨立法方向,提出立法意见,助力松花湖保护和发展的立法保障。

2.加强备案审查。完成《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吉林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系统性和权威性。

(四)积极担当作为,助力振兴发展

坚决贯彻常委会部署,着力抓好专项工作,助力我市振兴发展。

1.开展“绿美江城”监督工作。对接市住建局建立调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城区“绿美江城”监督工作。强化对口地区监督核查,2次对磐石市、龙潭区等地栽植任务、建成转角公园情况进行“回头看”,有效压实县(市)区人大监督责任。11月末专项督导2023年以来对口地区栽植补植情况,提出补植及后续管护意见,确保绿化成果落地见效。

2.开展好招商引资工作。调动委员资源优势,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对接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等部门了解我市项目规划及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周调度机制,全程保障项目推进。联络域外企业,走访委员企业,引导委员以商招商,初步确定有投资意向的项目1个。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精心组织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强化党建工作。委员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党支部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2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4次,讲党课4次,开展(参加)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参加市直机关党建活动6期,切实将党建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推动委员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3.加大制度建设。以“严新细实”工作作风为引领,强化精细意识、规范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全力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制定2025年委员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理顺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职责,确保以制度引领和保障工作质效。

4.提升履职能力。定期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整体提升委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年来,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监督工作的深度和精准度有待加强;二是调研成果转化质效有待提升;三是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与服务市委决策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仍存在差距。委员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6 年工作安排

2026年,委员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中心任务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行立法、监督、重大民生实事督办、专项调研等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做出新贡献。

(一)监督工作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工作。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结合2025年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察和年初市委相关工作安排,继续查找突出问题,在上半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助力市委市政府完成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任务。

2.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监督工作。市委高度关注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今年四季度是新修订的《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关键节点,拟于下半年开展《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吉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进一步落实法定职责,切实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

3.协助常委会做好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视察工作。我市“十五五”规划谋划了一批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更新项目,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建设计划,开展好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视察工作,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开展有效监督。

4.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报告。

(二)立法工作

1.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参与《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论证工作。

2.会同法制委开展《吉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为后续立法工作夯实基础。

(三)调研工作

1.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调研。结合我市市容环卫管理实际开展专题调研,为修订《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汇集民意,提供实操依据。

2.开展交通运输工作情况调研。为推进我市大交通路网建设,深度融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充分了解部门职责、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基本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对交通运输领域开展调研,实现委员会联系部门和监督领域全覆盖。

(四)督办工作

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好城建环保领域的常委会决议与审议意见等,按时报告办理情况。

(五)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强化学习型委员会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到“四个提升”。一是提升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将学习研究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充实城建环保领域知识储备;三是提升工作效能水平,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确保日常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四是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加强“两个联系”,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带领下,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三年站排头、实现新突破”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实干、砥砺担当,为全力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再创佳绩。